中国观赏石协会 - 服务条款和声明
中国观赏石协会会员申请

欢迎您加入中国观赏石协会!

在您加入中国观赏石协会之前,请您确认已经了解并接受下面条款:

●入会条件

(一) 单位会员:凡具有法人资格,拥护本团体章程,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,在本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,从事观赏石勘查、开采、加工、商贸、教育、科技和信息服务等的企、事业单位以及地方性观赏石协会可申请入会;

(二) 个人会员:凡拥护本团体章程,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,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个人;

(三) 名誉会员:凡对本团体有重要贡献,有声誉的国内外单位、专家、学者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,可授予名誉会员或名誉单位会员称号。

●入会程序

(一) 提交入会申请书;

(二) 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

(三)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。

●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(一) 有选举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二)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;

(三) 获得协会服务优先权;

(四)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
(五) 按优惠条件,享受本协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及信息服务;

(六) 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
●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 遵守协会章程,执行协会的决议;

(二) 维护协会的名誉和合法权益;

(三) 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;

(四) 按规定交纳会费;

(五) 向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
●会员退会应书面报告协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
●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